1、协议离婚可委托律师办吗
依法设立的协议离婚又被称之为"双办法律意义上的自我决定离婚",它是一种允许当事人双方在关乎离婚及子女抚养、资产分配等各方面达成协议后,借助婚姻登记程序完成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
这一特殊的离婚方法主要拥有两大特征:
第一,当事人双方需要在离婚问题及其涉及到的很多细节(包含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上形成统一的看法;
第二,所有有关事务皆需根据婚姻登记程序来实行,行为人要在获得离婚证之后,才算是成功解除去婚姻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协议离婚过程中势必需要进行离婚登记。
而离婚是指做出高度依靠于个人身份信息的严格法律行为,其本质具备最强的人身属性,因此,只有拥有夫妻身份且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才能进行此类行为,绝不可以由别人代为或顶替签字。
若存在委托别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之情形,婚姻登记机关将会对行为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不当之处和违法性质,并驳回其离婚请求,不予登记。
为了可以愈加有效地保障你的正当权益,大家建议你随时向律师寻求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或是请他们代为写作离婚协议。
同样,律师亦可在此类问题上代表你解决疑问,但在前往民政部门完成手续之时,离婚双方需要亲自到达现场,办理有关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按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协议离婚可以不把所有房地产写进来吗
关于离婚协议是不是需要涉及财产分配事宜的看法:
1、在法律层面上,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拥有完全自主决定权,这也就意味着夫妻双方可依据自己实质状况与需要自由设定协议条约和内容;
2、那样,假如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都能协商达成一致,即可不涉及房地产等特定资产的具体分配,只重视于双方现有财产及权益的合理合法化处置;
3、如果是夫妻双方选择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则需要签订正式的书面离婚协议,并且需要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确保有关法律程序得到妥善履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
当涉及到协议离婚的问题时,这意味着夫妇双方在诸如离婚、子女抚养与财产分配等重大事宜上都已经达到了共识,他们通过合理合法的婚姻登记步骤,自愿进行婚姻关系的解除。对于协议离婚来讲,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双方需要完全赞同并且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推行。参与这个过程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自己,而不可以由别的人代为处置,不然就或许会面临被拒绝受理的风险。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大家强烈建议你在必要的时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忙,或者让律师帮助你拟定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夫妻双方都需要亲自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