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让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收留行为,引起什么法律后果
1、对于无效的收留行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需要人民法院确认该收留行为无效。对于法院确认无效的收留行为,国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无效的收留行为自始没法律约束力。”明确了无效收留行为被法院确认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2、收留行为被法院确认无效后,收留人与被收留人之间的爸爸妈妈子女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同时被收留人的生爸爸妈妈与被收留人间的爸爸妈妈子女关系溯及既往地恢复。也就是说,这种拟制亲属关系的消灭和原血亲关系的恢复是在收留行为开始时开始发生效力,而不是在法院确认后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法律约束力。”
3、鉴于法院作出收留行为无效的确认和收留行为开始之间可能存在相当长的时间,而在此期间内,可能基于非法的收留关系而产生很多权利义务的变化。所以,收留行为溯及既往地无效,或许会影响到这类变化的权利义务再恢复原状。比如:基于无效收留行为而成立的爸爸妈妈子女间发生了继承财产的问题,假如法院宣布收留行为无效,那样基于收留而发生的继承关系也是无效的,需要将已经进行了的无效的继承关系恢复原状,将继承的财产在其他具备继承权的继承人间再分配。
2、收留行为有效应该拥有什么条件
收留行为有效应该拥有如下条件:
1、主体适格。即被收留人需要为丧失爸爸妈妈的孤儿、生爸爸妈妈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未成年人等。收留人需要满足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扶养能力等条件;
2、程序合法。收留应办理收留登记,自登记之日起收留关系成立;
3、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留:
丧失爸爸妈妈的孤儿;
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未成年人;
生爸爸妈妈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留人应当同时拥有下列条件: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留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觉得不应当收留子女的疾病;
无不利于被收留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年满三十周岁。
华律网我们的总结到此为止,假如你还有有关的法律咨询或者其它事情不知道的,欢迎来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华律网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你解答你的疑惑,大家会依据实质状况为你提供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