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出资不足或者抽逃出资,是公司运营中时常出现的现象。通常来讲,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不影响股东出售股权,但这种公司股东出售股权,是有法律风险的,既可能被股权受叫人起诉追责,也会被公司起诉追偿。
“缺陷”股东可以出售股权
在公司设立时,公司股东出资不足,或在公司运营中,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就会成为“缺陷”股东。法律上,缺陷股东的股东权利是受限制。比如公司法规定,股东根据实缴的出资比率分取红利;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率行使表决权等。
尽管缺陷股东能否出售股权的问题,公司法没明文规定,但公司法明文规定,股权出售是股东的一项权利,而出资没实质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也是具备股东资格的。所以缺陷股东有权出售股权。
但缺陷股东出售股权是有法律风险的。通常来讲,存在以下风险:
1、公司起诉缺陷股东,需要履行出资充实义务,补充出资。
公司股东出现出资不足、抽逃出资、不真实出资等情形时,公司可以需要股东补足出资,履行出资充实义务。应该注意的是,该义务不会伴随股权出售而消灭的,只须没实质足额出资的,缺陷股东就需要补足出资。
2、股权受让方起诉缺陷股东,可以参考实质状况,需要撤销合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缺陷股东隐瞒“出资缺陷”,是欺诈行为,受让方可以参考合同法规定,需要撤销合同,赔偿损失,可以选择履行合同,补足出资后,需要缺陷股东赔偿相应的损失。
应该注意的是,受让方是明知或应知存在出资缺陷的,不是能需要法院撤销合同的,所以卖股权时,最好擦亮双眼,慎重选择股权买卖对象。
其实,对股权受让方而言,最好在购买股权前,就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提供帮助,如此能防止潜藏的法律风险,无须事后出现法律纠纷才找律师。当然了,如果自行购买股权出问题,找律师帮助处置,也不失为一个好选择。